首先,�:馗魑患唇弦档耐旁泵潜弦悼炖郑黄浯�,提醒各位团员做好团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接。
本《流程》用于指导各级团组织、毕业163银河国际团员依托“智慧团建”系统规范开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。
录取163银河国际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,在“替慧团建”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,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。原就读163银河国际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163银河国际新生团组织创建后,登录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。
注意:原就读163银河国际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163银河国际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。
以落实工作单位
(含自主创业)
原就读163银河国际团组织、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,通过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。
注意:1.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,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、街道团组织。2.乡镇、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,可由县级团委建立“流动团员团支部”承担接收责任(下同)。
原就读163银河国际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,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,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。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。
1.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、街道团组织,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、街道团组织,乡镇、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。
2.原就读163银河国际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,最长不超过1年,校级团委建立台账,编入“流动团员团支部”集中管理,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。
可由出国(境)前所属163银河国际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,编入“出国(境)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”集中管理。
原就读163银河国际团组织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做好标记,建立“延迟毕业团支部”集中管理。
百度搜索:网上共青团·智慧团建或者输入网址:https://zhtj.youth.cn/zhtj/
(以上方法仅适用于电脑端,一般浏览器均可登录,若登陆失败,可以尝试更换浏览器),进入智慧团建网页后,使用本人账号进行登录,初次登陆时可能会要求修改密码(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,初始密码一般为身份证后八位)。
若出现“身份证或密码错误,请重新输入”等提示,是因为密码错误,请及时联系所在团支部的团支书或163银河国际团委询问密码重置码,在更改密码后,再进行登录。
注意:在重置密码页面时,页面填写完成后直接点击提交,不要点重置。如下图:
进入主页后仔细检查本人信息,确认后点击左侧菜单下方的“关系转接”,进入关系转接页面,如下图:
在组织关系转接这个页面后,需要填写个人资料(下图一中所圈出的项目为必填):常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输入本人的常用联系方式。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/广东/福建(选择是或否)和转出原因(选择升学/工作/搬迁/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/其他)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。申请转入组织(仔细确认转入组织的信息)。
注意:1、在转出原因中,若已经确定在特殊单位工作请选择转入特殊单位团组织,如不慎选择了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,需要逐级上报至团中央,为了避免这类事情发生,请大家慎重选择!2、在选择转入组织时需按照省、市、区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择,再在搜索栏中输入关键字,点击搜索后下方会出现相关团支部,找到所要转入的组织,点击后放“选择”。如下图二:
在填写完毕后,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,然后点击“提交”,将会弹出“组织关系转接成功,待组织审批”的提示,然后等待审批。
在后续过程中,需要及时关注转接进程,在关系转接页面中,选择上方菜单中我的组织关系转接历史,点击下方第一个转接申请的“查看”选项,关注自己的审批进程。若已完成即代表组织关系转接成功。
打开微信,搜索“智慧团建云平台”小程序,点击进入该程序。
登录本人账号(第一次登录可能会要求设置手势密码)。
进入首页后,点击“关系转接”,根据转出的具体情况,填写黄色方框区域的信息。常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输入本人的联系方式。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/广东/福建(选择是或否)和转出原因(选择升学/工作/搬迁/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/其他)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。申请转入组织(仔细确认转入组织的信息)。
注意 :1、在转出原因中,若已经确定在特殊单位工作请选择转入特殊单位团组织,如不慎选择了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,需要逐级上报至团中央,为了避免事情的发生,请大家再次确认。
2、在选择转入组织时需按照省、市、区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择,再在搜索栏中输入关键字,点击搜索后下方会出现相关团支部,找到所要转入的组织,点击后放“选择”如下图2。在填写完成后,仔细核对本人信息,最后点击“提交”。
在等待审批的过程中关注,小程序下方“消息”菜单,关注自己的审批进程。若通过即代表组织关系转接成功。
注意:进行系统操作前,请务必确认、联系好自己的转出组织和转入组织,再进行操作。如果在团员关系转接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或困难,可以联系系部团组织值班人员进行询问!
图 稿|蓝孟君
一审(校)|危淑娟
二审(校)|陈海腾
三审(校)|陶 彦